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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客用户协议

最新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一、使用协议的接受与修改

识客(以下简称“识客”或“我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包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的客户端应用软件(以下简称“识客”),供客户端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在线下载、安装、注册、使用、复制本软件。本协议是用户与我方之间的协议,我方依据本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

本协议是用户与我方之间的协议,我方依据本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

1. 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用户应重点阅读。

2. 本协议服务条款构成用户(无论是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识客所提供服务之先决条件。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服务条款或其随时对其的修改,用户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识客提供的服务。用户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其对本协议服务条款及其随时修改版本的完全接受;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3. 如果用户在本协议生效前已成为识客的注册用户,则用户通过访问和/或使用识客,即视为用户表示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4. 我方的《识客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用户不同意《识客隐私政策》,则视为不同意本协议,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识客提供的服务。

5. 上述条款我方可能会随时更新,我方会将更新后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及相关规则(统称“用户协议”)通过系统提示、信息推送和/或用户在识客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和提醒用户注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的主要内容会在协议顶部予以展示,一旦在识客上公布即取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并构成本条款整体之一部分。用户协议变更后,如用户继续使用识客服务,即意味着用户同意接受。

如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用户协议,应停止使用识客的服务。

二、用户注册

1. 用户确认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用户不具备前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应获得监护人的同意。特别地,如果用户是未成年人,应使用“青少年模式”并在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下访问和/或使用识客。用户及用户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相应的责任。

如果用户使用识客进行内容的上载、传播服务,用户需要注册一个帐号、密码,并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上述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更改。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并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后,用户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用户应对任何人利用用户的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我方无法对非法或未经用户授权使用用户帐号及密码的行为做出甄别,因此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用户同意并承诺做到:

经识客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获得识客帐号的用户即为识客的正式用户,即获得识客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我方有权对其正式用户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在用户填写注册资料时,用户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用户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用户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我方只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责任。

用户注册帐号时不得以下列内容作为帐号名称,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我方将拒绝注册,已经注册的,将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除本协议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他一切因使用识客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我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帐号;

(4)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帐号。

2. 帐号所有权归我方,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帐号的有限使用权。

3. 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用户承担,同时我方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我方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资料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4. 用户承担识客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重视识客帐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用户同意如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帐号时立即通知我方。

5.用户帐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须遵照识客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帐号。用户应提供能增加帐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我方申请找回帐号,识客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帐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识客帐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我方并不承诺帐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帐户因用户主动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风险及责任。我方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如用户已注册识客帐号,但尚未进行实名认证,则用户应尽快绑定个人手机号进行认证。如用户不进行实名认证,则我方保留停止该帐号在识客使用的权利。如果不进行实名认证,用户仍可浏览识客的内容,但可能无法使用评论、跟帖、弹幕等功能或者其他相关权利和服务。

7. 本着有效利用识客帐号资源,保障更多合法用户权益为目的,对于以下恶意注册或者长期未登录的帐号,我方有权回收,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我方在对此类帐户进行清理前,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站内消息、客户端推送信息等方式通知用户。

(1)未进行实名制认证的帐号;

(2)连续6个月未登录的帐号;

(3)其他具有恶意注册情况的帐号。

8. 用户注销帐号时,我方将参照《识客隐私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个人信息的删除。

三、服务内容

1. 用户可使用识客服务上传动画、文字、图片、视频等(以下简称“内容”),并在此明确陈述并保证对其上载、传播到识客上的所有内容,拥有或取得了所有必要的权利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有权或已取得必要的许可、授权、准许使用或授权识客使用所有与上传内容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表演者权等相关专有权利和利益。

2. 我方并不担保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能够通过识客服务为其他用户所获取、浏览,识客客观上无法实现对所有用户上载、传播的内容进行实时监测;但我方保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载、传播的内容进行不定时抽查的权利,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移除或断开链接违法、侵权的内容。